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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在红河州采取产能转移形式,投资5亿元建设300MW/ 年太阳能组件工厂,建设期限为三年。待《红河州光伏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出台后,根据实际条件双方共同研究第二期合作规模。 3、建设地点:红河州内荒漠化、石漠化土地及红河州内符合条件的连片屋顶。
海润光伏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国内的太阳能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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